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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官方wechatplatform报道,近日,《扬子晚报》《道歉声明》引起众多市民关注,21名涉嫌买卖11只山甲的被告通过省级媒体道歉,自己真诚悔改,受到刑事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报纸上写“审查”确实很新鲜,但这里面有什么样的事件呢?

据扬子晚报紫牛信息记者调查,这是江苏首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向刑事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公诉人21名被告人,要求其承担88万元民事赔偿责任,并通过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除公开道歉和民事赔偿外,被告人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处罚。

私房菜馆长小时穿山甲供应一盘菜达一万元

去年4月,常州市金坛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在金坛城区酒店,可以吃到穿山甲做的菜,价格高达1万元,酒店老板又来店里吃饭的客人,货源稳定,所以穿着山甲

金坛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暗中调查,除了这家被报警的酒店外,金坛还有几家酒店也穿着山甲出售。 这些山甲都来自溧阳的水产批发店。 水产店位于溧阳戴伊的农贸市场,店主是50多岁的后半生夫妇,在他们表面做水产生意,暗中贩卖各种野生动物,其中濒危野生动物身穿山甲,曾被溧阳警方解决。

金坛公安查获的穿山甲检查资料照片

经警方调查,一对夫妇从上海卖方手里进货,这些穿山甲通过物流卡车被送往溧阳,然后被送往金坛、宜兴等地的一家稍闺菜馆。 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金坛警方查明了穿着山甲买卖的非法链条。

去年6月,警方组织了50多人警力,分为溧阳和上海,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统一网络,逮捕21名嫌疑人,依法查获穿山甲活体7只、冻结体39只、穿山甲鳞片数只、穿山甲产品2袋。

扣押冰冻的穿山甲

据调查,年4月至6月间,袁某、杜某等21人得知穿山甲是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物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以每只6000元至2万元的价格,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购买,溧阳、上海等地。

穿透山体内注水层转卖一只售价2万美元

据一对夫妇称,他们暗地里卖甲已经两三年了。 以前也犹豫过,担心过事故,但是因为不能去店里的客人不断提问,结果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找了山甲,收购后转卖。 每次客人下单,他们都会和上海的袁某、杜某等联系领取物品。 为了引人注目,他们在交易时使用隐语,被称为“地龙”、“地鼠”、“球”等。

穿山甲检查材料照片

据警方调查,活穿山甲最初以8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上海杜某手里,杜某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溧阳的晚某,晚某再加2000元,以11000元左右的价格转卖到其他酒店店主手里,就是这个 各中间商可以从中获利1000多元到1000多元。 冰冻的穿山甲,每斤的进货价2,300元,有一对夫妇进货后会涨100斤左右,然后翻倍出售。

没收的穿山甲

根据经验,一对夫妇非法收购、销售了5只山甲活体、189.7斤冻结体、1只熊掌。 袁氏表示,他们销售的穿山甲大多是从国外偷渡过来的,其中冰冻的穿山甲层层冰冻,外表看起来像冷冻水产的冷冻肉,看不到什么。

在非法交易的过程中,为了增加穿甲机的重量,穿着甲机的人们会往穿着甲机的体内加水,或者卖面粉团、石头等。 在这次事件中查获的7只活体穿山甲当时被救出,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健康状况极差,被送往野生动物园救助后,最终在两个月内相继死亡。

经过调查,该事件得到被告人证实的收购、出售的穿山甲有11只。

金坛检察院提前介入江苏第一起珍稀野生动物公益诉讼

据悉,穿山甲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合物种生存委员会认定为濒危物种,由于物种原始,严重依赖生态系统,体温调节能力低,先天性免疫基因缺乏,容易生病等原因,不容易人工饲养。

非法收购、销售山及其产品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的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该案被移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前,金坛检察院积极开展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和拆解论证工作。

今年1月,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经起诉前公告、层报批准等环节,正式向法院出售袁某、杜某等21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案,向刑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1名被告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至山甲8万元。

在审判过程中,一些当事人拒绝买卖穿山甲不构成犯罪,拒不认罪,并且认为每只穿山甲需要赔偿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 检察官在审判中进行了举证,充分展示了各种证据。 整天开庭,在法庭上经过几天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和解。 目前,案件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

紫牛情报记者暗访涉事餐厅也没有野生保护动物

紫牛情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此次涉案的餐厅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和溧阳市。 紫牛情报记者选择了还在经营的酒店进行了秘密访问。 “下周我请几个大客人吃饭,我听说这里有野味,能预约吗? ’紫牛信息记者来到位于金坛区的酒店,以食客的身份询问了店的负责人。 “有野生的鳗鱼,野生的桂鱼。 打捞一下吧。 ’负责人说他走到水槽旁,捡起桂鱼给记者看。 紫牛情报记者在询问是否有穿山甲等野味时,负责人说绝对没有,并继续说:“这种东西不能卖、吃、犯法。”

随后,紫牛信息记者到访金坛区乡镇酒店,许多店主表示,此次穿山甲事件的影响力,很少有人冒险出售野生保护动物。

“以前并不是很多人真的认为保护动物很好吃。 第一,猎奇的心理和虚荣心在作祟。 现在,大家的环境意识都在提高。 以前吃野生动物不是羞耻的事,市场上没有了骄傲的错误观念,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事也变少了。 ”在采访中,经营酒店的张先生表示,行业内的态度变化明显,“以前同行曾被调查过,大家都说‘倒霉’,现在却说‘应该活着’。”

检察官释法为什么要在扬子晚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3月6日,《扬子晚报》的《道歉声明》引起许多市民的关注,不少网民表示,在这类报纸上“写检查”的方法很好,应该曝光这些人。

你应该道歉

“从去年4月到6月,我们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收购和销售了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山楂11只,影响了这种物种的保护,破坏了野生动物的资源和生态环境。 目前,我们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接受教育,充分认识到非法贩运穿山甲给该物种带来的致命打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此我们衷心悔改,自行依法接受刑事处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也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戒,拒绝亲自穿过山甲及其产品,积极保护野生动物,自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

是袁迪辉、杜永、卢青松、余云龙、高进辉、徐海容、迟荣仙、马彬智、李国卫、张慧琴、吴旭峰、李志彬、葛世林、王浩生、王成园、郑国付、杨荷琴、沈国胜、蒋文英、李琦

“去年也看到过这个信息,当时刚发生事件,现在看到这些人向报纸道歉,名字也写了,非常高兴。 ”。 朱先生说,自己也是“一片食物”,但是不吃野生保护动物的底线绝对不会被打破。

为什么报纸上刊登了这个“道歉声明”? 原来,在这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中,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的公诉人提出的第一条诉讼请求是责令上述被告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他们的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应该公开道歉。

在采访中,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慧娟表示,除此之外,希望他们的道歉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坚决抵制国家保护动物的各种产品。

“我们首先拒绝我们是否可以在报纸上刊登中缝。 ”。 邹慧娟告诉对方,《道歉声明》必须刊登在头版显眼的位置。 最终,这个“道歉声明”出现在了c榻榻米头版的位置。

多方判断! 每穿一件山甲按8万美元收取补偿费

提出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如何论证,如何明确诉讼请求、赔偿标准……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值得借鉴,无疑增加了案件的难度。 金坛区检察院一次开展样本复核,确定证据标准和补充方向,并向专家提出咨询意见。

参加这次公益诉讼的会员数检察官邹慧娟告诉紫牛信息记者,关于光穿山甲赔偿标准这一项目,检察官们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找到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的成员,并提出了专家咨询意见。

专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涉案穿山甲濒临灭绝,任何捕杀行为都可以导致种群结构崩溃,影响繁殖。 穿山甲被杀死后,所在地区的白蚁种群密度上升,对当地森林的危害加剧,影响生态环境。 因此,专家认为,从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等多方面判断,一只穿山甲一生创造的资源价值为51万。 “我们为了确保公益诉讼的可行性、权威度、准确性和典型性,结合专家意见,查阅了大量资料,与多家公司协商了涉案穿山甲的价值,最终敲定了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判断方法》及其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等。 ”

紫牛情报记者在审讯文件网的查询中发现,在过去许多涉及穿山甲买卖的刑事案件中,罚金刑金额最低为2,300元,许多不法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但缓期执行。 “征收资源破坏补偿费大大增加了他们的违法价格,降低了他们今后再次从事这种违法行为的可能性。 ”。

据介绍,在这两天内,21名被告支付了88万资源破坏补偿费。 邹检察官对紫牛信息记者说:“这笔钱现在进入金坛区财政,将来我们将把这笔钱用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一部分捐赠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部分捐赠给穿山甲研究机构用于保护我们本土的穿山甲,另一部分是用于保护我们金坛茅山的野生动物。 ”。

检察机关成为公益诉讼的起诉者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旨在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加强生态资源、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员邹慧娟表示,通过处理这起公益诉讼案,预警和教育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穿山甲,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生存的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在采访中,紫牛情报记者发现公益诉讼改变了检察院以往的做法。 以前,侦查犯罪由公安机关破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但是公益诉讼案件需要检察院自主发现线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公安部门还在侦查期间尽早介入。

据介绍,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整个诉讼系统都缺乏公益诉讼,没有人起诉侵害公共利益的案件。 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在发生此类案件时,如果社会组织未能或不具备调查、取证能力,检察机关将不会仁者按公益诉讼的公诉人。 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整体来说,这是诉讼制度上的创新安排,消除公共利益保护的空白。 (郭靖宇马奔)

标题:“11只穿山甲沦为盘中餐 21人登报写检查还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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