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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称,在法国司法执法机构的积极协助和驻法国大使馆的大力支持下,公安部“猎狐”工作人员今天非法吸收法国批准引渡的公共存款犯罪主犯赵某押运回国,该案5名嫌疑人于去年5月从韩国被引渡回国。 这是我国首次对比经济犯罪案件,从两个不同的国家引渡逃亡者,这是“猎狐行动”的第三次从法国引渡犯罪嫌疑人。

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机关对赵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调查显示,从2009年1月开始,赵姓与该公主等5人联手,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利用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企业等企业,以高额利息为吸引力诱饵,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并按期支付本金。 事件发生后,赵某等人纷纷逃往韩国。 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为由批准赵某等人逮捕。 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向赵某等发出红色通报。

赵某等逃亡后,公安部指导河南省公安机关选举专业班子,整理线索、完整证据,并于年6月通过外交渠道就赵某等6人移交韩国司法主管机关。 年2月,韩方逮捕了姬某等5人,赵某逃走躲了起来。 同年5月,韩国批准将姬某等5人移交中国。 年11月,法国警方逮捕赵某,公安部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司法主管机关提出引渡请求。 今年6月中旬,法方批准了引渡。

标题:“中国警方再次从法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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