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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税务改革判断委员会本周发表了一份新报告,在总理府任命的独立战术机构的指导下,判断房地产巨富税取代传统巨富税的实施效果。 结果表明,符合全年纳税标准的人,资产最多的群体和收入最高的群体纳税额明显下降,但其他目标是否实现,需要长时间注意。

法国税额在欧洲名列前茅,年是欧洲国内生产总值中资产税收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三,仅次于卢森堡和比利时。 在富人和大企业纷纷逃税的背景下,为了刺激经济、鼓励公司投资、鼓励创新、创造财富、更好地共享财富,法国政府年取消巨富税、设置房地产巨富税、对资产利润征收单一税的一系列措施,标志着 特别是年底开始上演的黄背心运动,开始质问政府是否站在富人一边,而政府承诺要全面判断这一系列税制改革的效果,如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则进行后撰改。 于是有了本周税务改革判断委员会发表的报告。

报告指出,法国的资产税制无论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公司为单位,从资产持有到收入、遗产继承等各种税收政策都在国际上出现,至少是与欧洲其他国家脱轨的征兆。 法国的资产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比欧洲平均多2个百分点。 法国是为数不多的不仅对资产持有征税,还对派生收入征税的双重征税国家。 2003年至2006年间,应纳税资产部分超过13亿欧元的家庭离开法国的数字翻了一番,这个数字从2006年到2007年基本稳定,之后再次上升,年达到900。

报告指出,委员会在改革的影响下,符合纳税标准的集团缴纳额有明显下降的趋势,但如刺激投资、促进岗位设立、增加就业、打击避税现象等目标,短期内未见具体效果,需要更长时间对改革进行更全面的评价 在公共会计部门的协助下,税务改革判断委员会公布了一系列以前从未公开过的数据。 其中,取消巨富税,设立房地产巨富税,将符合该税务标准的单位群体数量从36万降至13万,标志着消失的这个纳税群体属于最富裕阶层中最不富裕的部分。 报告指出,家庭红利明显上升也可能是这场改革造成的。 因为家庭红利不属于目前房地产巨额税的纳税范围,而且最富裕的税收单位离开法国去其他国家的数量从年的630个单位下降到了年的不到400个单位。 这是2005年以来的新低点。

“法国富人税向不动产富人税转变 成效初评”

在从巨富税向房地产巨富税过渡的阶段,政府总共花费了45亿欧元,预计值为51亿欧元。 税务改革判断委员会还敦促理财界人士综合分析客户需求,据拆解显示,部分理财客户质疑此次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但整体评价较为积极。

标题:“法国富人税向不动产富人税转变 成效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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