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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决定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4日召开

肖怀远主持讲话

会议传达了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通过了《天津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市征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环境保护税税额的决定》等4项法规和法规决定。

本报讯(记者李川徐丽)昨天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并讲话。 会议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常委成员一致牢固树立和学习“四个意识”,了解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识到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优质快速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 必须深刻认识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我市明年的经济事业开好局,迈出好步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通过了王东峰关于因职工调动辞去天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并已向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由于工作人员的调动,决定免除何树山、阎庆民的天津市副市长的职务。 审议并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这项决定,本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年1月24日召开。

会议通过了《天津市道路管理条例》。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实施该条例将促进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要点任务的完成,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

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市征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质具体适用环境保护税税额的决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作出这一决定有助于落实绿色快速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编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天津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出,编纂了这两部法规,为深化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出,修改《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法规的部分条款,有助于维护法制统一,推进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创新的局面进入新时代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忠实履行首都护城河职责,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保驾护航。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加强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新闻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加强法律推进教育,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的落实、年市级决算草案、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永久生态区域管理的保护、农村饮水安全等7份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就业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闻化促进 审议了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本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是我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建设优质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城市关键时期召开的非常重要的会议,是转型期大会。 我们要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把思想认知和行动部署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市委的要求上,改编纪律,使大会依法有序、风平浪静、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 赵海山副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世平列席会议。

王东峰简历:

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1.07—1982.09陕西省西安市旅游供应企业干部

1982.09—1984.07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贸易经济系公司管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07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财政贸易综合业务处、市委财政贸易部政策检查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7—1989.08陕西省西安市委事务局秘书处(副处级)

1989.08—1991.07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研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1991.07—1996.05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05—1998.02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4.09—1996.12在中央党校通信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8.02—2001.01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 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1—2003.01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9.09—2001.07在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习,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03—2003.01在中央党校攻读研究生班哲学专业)

2003.01—2004.07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2004.07—.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织成员( 2003.03—2005.01在中央党校在职的研究生级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7.05—2007.07在国防大学第30届国防战术研究班学习. 05—.07在中央党校第47届省部级干部研修班学习)

. 04—.09天津市委副书记

. 09—.11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 11—.10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 10-河北省党委书记

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 10届、12届全国人大代表。 (简历来源:中国共产党信息网)

标题:“因从业调动 王东峰辞去天津市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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