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12字,读完约6分钟

被告绑架侄女在一审中获得死缓

山东省检察院抗诉后,判决立即执行

山东淄博少女胡欣玲(化名)被绑架身亡的事件,三年前震惊了全国。 据调查,罪犯竟然是她的长辈阿姨王恒。 去年1月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决定对被告王恒犯绑架罪、诈骗罪,暂缓执行2年。 淄博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较轻,敦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 去年10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量刑部分,判处王恒死刑,并立即执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终身。

最近,事件的检察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事件的经过。

一个三岁的女孩失踪死了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2005年5月13日,朋友圈里“紧急找人! 淄川三岁的女孩胡欣玲在淄川区东关柳泉南生活区玩的时候被带走了,请注意周围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但孩子很少有消息。 孩子的母亲马上报警了。 接警后,警方立即集结刑事、巡警、治安等多种警力展开调查。 经过反复讨论,侦查人员初步断定,此案可能是熟人所为。

几天后,传来了一个噩耗:在淄川双杨镇的孝妇河桥旁,一名钓鱼者发现了一具少女的尸体。

经家属现场确认,这是失踪的胡欣玲。

到底是谁要让孩子死? 此时,一名侦查人员发现了异常的细节:陪同民警寻找线索的胡家亲戚情绪过于兴奋,远远超过了孩子的亲生父母。 然后,他偶尔露出紧张的表情,眼球四处移动。 据悉,这位亲戚是朝夕相处的阿姨王恒。

作为案件民警展开侦查后,最后一个接触胡欣玲的人,王恒发现对外负有大量债务,收入与支出严重不符,结合他以前异常的焦虑表现,认定这有严重犯罪嫌疑。

那年5月16日,王恒前往淄川区般阳路派出所获悉胡欣玲失踪案调查进展,被警方拘留审问,次日被刑事拘留。

嫌疑人供述犯罪过程

据受害者母亲介绍,由于离妹夫家很近,两家人平时经常在一起吃饭。 王恒口才好,深得全家信赖。 他们有时工作很忙,请王恒去幼儿园接胡欣玲放学。

虽然是这样的身体,但谁也没想到会一直想着孩子。 被刑事拘留后,王恒供认发生在那个黑暗的下午。

时间是每年5月12日傍晚回来,吃过晚饭后,王恒和胡欣玲一起出去玩一会儿,然后像往常一样送胡欣玲回家,奶奶住在她家。 王恒骑着电动车离开的时候,胡欣玲躲在祖母后面跳了出来,想坐王恒的电动车去见王恒家刚出生的表哥。 这个时候,王恒见只有三个在远处玩的小学生,决定临时带胡欣玲去卖她。 王恒立刻穿上雨衣,遮住自己和胡欣玲,要求孩子不要在路上说话。

“欣玲不见了。 你和她在一起吗? ’当天19点26分,王恒骑电动车带胡欣玲去淄川区花鸟市场西侧的孝妇河旁时,公公打来电话。

王恒说:“不,我把她放在家里了哦。”

“孩子不见了”公公急忙挂断电话。

王恒觉得不能按原计划实施,但不能让胡欣玲回去。 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他发现路边有污水管井,决定把胡欣玲投入井里。

几天后,污水井中的水流逐渐增大,胡欣玲的尸体沿着管道冲入河里。

“在审问的过程中,王恒的逻辑思维似乎很混乱。 他接到继父的电话,暂停行动后,可以找到理由送孩子回家,以免悲剧发生。 ”。 淄博市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王葵说。

“我沉迷网络游戏,买彩票,投资佛珠加工店失败,因此瞒着家人把信用卡给了近20万元。 ”。 王恒说。

原来,从年开始,王恒就专心致志地玩游戏,从而收支不和。 王恒又开始买彩票了,期待一夜暴富,最多一天买了4000多块钱,但没中大奖。 怎么堵住洞? 王恒想出了信用卡。 因此,他决定从妻子和妻子表妹那里借16张信用卡,通过黑中介兑现17万多元,通过借新账还旧账来“养卡”。 但是,每月“养卡”的费用加上房贷,王恒必须偿还6000余元。 这对于每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的他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王葵表示,王恒除信用卡透支外,还利用受害者家中长女“小升初”入学困难,编造自己发生关系、花钱帮助入学的理由,骗取受害者家属2.1万元。 他还把岳母委托他存入银行的2.5万元钱占为己有。

年4月,自己的女儿出生后,因抓住衣领挥肘的王恒的决定处于危险之中,将眼球转向侄女,绑架后,企图向妻子姐姐勒索钱财。

终审判决立即执行

“在调查阶段,王恒做了4次有罪供述,在得知受害者胡欣玲死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后开始供述。 而且,在审查逮捕阶段,王恒对检察官说,他受到了侦查人员的酷刑。 ”。 王葵说。

而且,王葵在审查起诉报告时,更大的问题摆在了自己面前。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王恒乘坐电动车带被害人时穿着雨衣,因此路边监控未能证明被害人当时在电动车上,也没有目击者证明被害人被遗弃在污水井中。 再加上事件前后,淄川地区阴雨连绵,从绑架现场、污水井、尸体发现地未提取出可以指出犯罪的直接证据。

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淄博市检察院对比目击者证词解释力不足的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复核现场3名小学生的证词,并通过班主任的证词补充了3人的说明资格证据。 通过对比监控视频中未能发现王恒活动轨迹的问题,补充王恒手机的活动轨迹,与王恒供述的活动轨迹相互印证。 对比王恒反映的刑讯逼供问题,让两名公安侦查人员出庭证明案情经过,并展示同期录音录像资料,说明口供来源的合法有效性。

年1月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决定被告王恒犯绑架罪、诈骗罪,执行死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限制减刑。

一审判决后,淄博市检察院认为判决量刑较轻,督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

年10月10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就此案列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委员会,由检察机关全面陈述抗诉意见和理由。

同年10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量刑部分,判决王恒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标题:“被告人绑架外甥女致死一审获死缓 检察院抗诉后改判立即执行”

地址:http://www.ok-sl.com/xwzx/13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