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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制图/许骁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表了《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统一水平一致。 这意味着从2009年开始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经过试点正式落地。

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说,两种保险合并后,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没有丝毫变化。 并且,在不增加中小企业参保难度的情况下,反过来简化了参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碍。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购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互助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提高行政和经营服务的管理效能。

个人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意见》指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期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管一致、监管统一、经营服务一体化。

统一参保登记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意见》提出,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统一水平一致。 根据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明确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个人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诉求,大致按照收支平衡,建立汇率明确和调整机制。

关于合并后的汇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汇率之和明确两险合并后的汇率,如原单位汇率、职工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6%、合并保险0.6%

生育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直接结算

《意见》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废除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并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立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公开基金运行情况,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两种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医疗办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应当将生育医疗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指标纳入协议书,完全利用协议管理,加强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

《意见》提出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范围,推进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支付。 生育医疗费粗略实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 完全利用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加强监控和审计。

生育保险纳入了医疗保险的六大政策

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期参加生育保险。 完善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必须保证。

2、统一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统一水平一致。 根据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明确新的理赔费率。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种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生育医疗费粗略实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

促进生育服务行为规范,加强监测和审计。

4、统一经营和新闻服务

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施新闻系统一体化运行。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投保人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六、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互助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诉求建立汇率动态调整机制。

解密1

两种保险的合并将更好地强化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

为什么要合并两种保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购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互助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提高行政和经营服务的管理效能,降低运行价格。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是如何提高服务性能,降低公司价格的? 清华大学就业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介绍说,合并两个险种并不能直接带来汇率的下降,但可以带来制度运行价格的下降。

但是,根据国务院此次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未来汇率将有所调整。 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诉求,根据收支平衡的大致情况,建立汇率明确和调整机制。

解读2

合并后的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会降低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后,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会下降吗? 陈甫说,待遇丝毫不变。 “改革确定了‘两确保’,第一确保是保障待遇,原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在经营上改变了享受渠道,不改变参保范围,不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陈甫说,生育保险涉及保障待遇的几大类,首先是生育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内实际销售,与合并实施和不合并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不同,医疗保险待遇按比例支付,因此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特殊安排 同样,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的,这个政策也同样保存。

陈甫说,考虑到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健康,包括薪酬在内,《意见》规定了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如果没有生育保险,单位不承担,个人不承担,公司或者个人的负担就会加重。 因为该生育保险规定在规定的法定产假98天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这些待遇都不会改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育保障只会更好。

解读3

简化参保流程并不会增加公司参保的难度。

两种风险合并后,会“给公司增加负担”吗?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小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参加的难点,不仅包括生育保险,还包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险。 我国在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过程中,尽力推进保险的适用,采取了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各种制度安排。

“对这些小公司的投保人,明显确定,有合同的,参加员工类型的保险。 如果是灵活的就业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是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体,居民的医疗保险有制度上的规定,根据个人的缴费,由政府给予补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陈甫对这种居民医疗保险进行了说明,规定投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报销。 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生育费用。

陈甫表示,从两险合并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增加中小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简化了参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碍,提高了管理服务能力。 从12个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生育保险参保面扩大,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上升13%左右,远远高于常规城市生育保险参保6%左右的增长率。 证明两种保险合并实施,参保在尽保、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发挥制度效应,吸引更多人“直通车”参加生育保险。

■背景

12个试点城市基金的互助能力得到加强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 当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国务院组织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个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市、山西晋中市、辽宁沈阳市、江苏泰州市、安徽合肥市、山东威海市、河南郑州市、湖南岳阳市、广东珠海市、重庆市、四川内江市、云南昆明市。

陈甫介绍说,两种保险合并实施后,从年来的试点情况看,尽管是管理层面的合并实施,而不是制度上的变革,但成效显著。 他说,试点城市基金的互助能力增强了。

考试时合并实施,根据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明确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目前,该缴费规则已由国务院正式确认。

新京报记者吴为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生育医疗费将由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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