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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国有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双百公司”进一步扩大创新力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双百公司”在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提出了9个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的政策。 其中“双百公司”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公司股权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考试名额限制。

“这9个目标分别是‘干货’,是要给公司真正的获得感。 ”。 国务院国有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据悉,去年8月启动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目的是通过推进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培养国企改革尖兵,起到引领国企改革示范和方面的重要意义。 目前,“双百公司”的数量为444家。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国有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力于“实际招聘、解决难题、求实”,研究提出有力措施,及时回应公司关切。

比较“混合改”审批流程问题,《通知》提出中央公司所属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和行业的“双百公司”,其混合全制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司审批。 对中央公司所属主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和重要行业,主要承担重大专业任务的“二百公司”,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司评审报告国资委批准。 地方“双百公司”混合全制改革方案决定按照审批程序和各地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执行。

比较市场化使用机制问题,《通知》要求各中央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全面推进“双百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合同化管理。 鼓励“双百公司”按照“市场化择业、合同化管理、差别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市场化择业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采取多元化的玩法探索完善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对比中长时间激励问题,《通知》要求各中央公司和地方国资委综合运用“双百公司”的各种正向激励政策和工具,短期和中长时间结合,实际上用尽使用,建立健全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 “双百公司”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公司股权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考试名额限制。 实施各种形式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无关,不包括在本公司的工资总额基数内。 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时,可以结合公司改革的快速发展状况合理设定绩效条件和具有挑战性的行权(解锁)绩效条件。 非上市“双百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借鉴国内外成熟比较有效的中长期激励实践经验,在本公司大胆探索创新,实施不同方法的中长期激励。 《通知》还确定,提出科研、设计和高新技术类“双百公司”的科技人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公司股权的,经集团企业或地方国资委批准实施,有关“双百公司”在相关股权方案中实施,并监督运营过程。

标题:“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完整中长时间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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