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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发言人杨光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光星期一( 8月12日)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对11日晚香港警方被暴徒投掷汽油弹表示态度并强烈谴责。 “连日来,香港极端分子示威者经常用极其危险的工具攻击警察,构成严重的暴力犯罪,开始萌发恐怖主义的苗头。 这是对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的粗暴践踏,是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是对香港繁荣稳定的严重挑战。 。

恐怖主义是什么?

联合国恐怖主义概念:《国际恐怖主义全面公约草案》规定的犯罪是指“本公约所称犯罪,是指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违法和故意、任何人死亡或重伤。 公共或私人财产,包括公共场所、公共运输系统、基础设施、国家或政府设施或环境,可能造成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其目的还在于根据行为的性质和背景,胁迫某一人口,迫使某一国家的政府或国际组织从事或从事某一行为。 ”。

据此,联合国有关组织将恐怖主义活动犯罪定义为“威胁主权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动摇合法政府,破坏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破坏人类文明社会,不利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犯罪”。

欧盟恐怖主义概念: 2001年,欧盟执行局欧洲委员会通过了两项法案。 其中,《反对恐怖主义法案》确定恐怖主义犯罪是指“比较某国、某国机关或某国人民进行的威胁,破坏或破坏经济、政治、社会组织及其建筑物的行为”。

1986年,国际刑警组织在会议上把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为“为了实现某种政治目的,个人、团体或组织进行暴力犯罪,制造社会恐惧的行为”。

适应中国国情的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什么呢?

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以下行为:

(一)意图组织、策划、实施准备、实施造成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活动(二)非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宣传恐怖主义的物品,向他人在公共场所宣传恐怖主义的服装、标志; 参加的情况(四)为恐怖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活动或恐怖活动培训的实施提供新闻、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协助和便利(五)其他恐怖活动。

虽然恐怖主义的定义因组织、国家而异,但可以看出恐怖主义有特定的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平民成为其攻击对象,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伤害,这是一致的。

那么,在香港这个原本繁荣的“东方之珠”中,那些“恐怖主义的萌芽”出现了吗?

第一,暴徒们有确凿的政治目的,通过公开侮辱国徽、将国旗扔进大海等行为明确其目的,近期不断露出狐狸尾巴的海外势力无疑更证实了这些。

其次,就像港澳打杨光一样,“香港激进示威者经常用极其危险的工具攻击警察,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暴力犯罪。 ”。 暴徒使用的暴力行为手段的残忍令人愤怒,其中被伤害的平民的无辜令人痛心。 从最原始粗暴的大石头块到枪,到燃烧的汽油弹,暴力手段无处不在,可以说是疯狂的。

过激派采用的武器

再次,香港暴徒对香港平民和社会的影响和伤害也不言而喻。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近期一系列暴力冲击导致零售、餐饮、交通运输等领域收入明显下跌,社会低气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整个费用相关领域。” 香港许多无辜平民因暴徒的暴力行为而遭到袭击,交通瘫痪等暴力行为造成的社会问题也给香港平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影响。

香港警方被激进分子投掷的燃烧弹烧伤。

暴徒行为愤激,面对这种暴力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不动手,不留情。

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报道,在与香港接壤的深圳,周日集结了中国武装警察队伍。 《人民日报》官微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的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暴动、暴动、重大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理。”

正如杨光呼吁的那样,香港已经到了重要关头。 关心香港未来的人都要坚定地站出来,对所有犯罪行为说“不”,对所有暴力分子说“不”,“停止暴力,恢复秩序”,这是香港目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的紧迫任务! (彭翰飞)

标题:“为什么说香港出现恐怖主义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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