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7字,读完约2分钟

昨天( 19日),浙江杭州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通过网上办法向公益诉讼公诉人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合并被告瞽某侵犯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法庭责令被告瞽某立即停止侵犯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行为,并宣布国家级 这是杭州网络法院网上审理的首例涉英烈保护网络公益诉讼案。


原告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起诉称,今年9月,接到市民王先生举报,在某网络平台网店出售诋毁侮辱、英烈董存瑞、黄继光的海报。 他们调查后发现,这家网店由瞽某注册经营。 出售的两幅海报,是《董存瑞舍身爆破碉堡》的形象和突出的复制品《连长撒谎了! 两面都有胶水! 》,另一个是“黄继光舍身闭塞机关枪口”的形象和突出的文案“为了妹妹,哥哥想跳火坑! ”。 。 上述海报有多种规格,单价为4元至68元。 瞽某的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 因为向杭州网络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英雄烈士是国家的精神坐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任何人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被告瞽某通过网络平台出售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的海报的行为,已经构成对英雄烈士名誉的藐视,对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侵害。 并且,被告瞽某常年从事网店销售活动,照片一经发表,可能会被不特定人群看到,商品一经上线,可能会扩散到全国各地,但它依然会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上述海报,进行销售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服判,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社会各界道歉。

标题:“侵害烈士黄继光、董存瑞名誉权案宣判”

地址:http://www.ok-sl.com/xwzx/12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