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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11月29日宣布:“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7月-2022年6月)。” 北京青年报记者称,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解决率将达到97%以上。 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市副中心建设区基本实现了污水全收集、全解决。 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解决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 根据建议,市政府应及时调整污水解决费入账标准,大致覆盖污水解决和污泥处置价格,合理盈利。

根据方案,2019年至2022年,本市以城乡水环境管理为中心,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小微水体整治,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城市地区污水解决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监管。

在农村地区,本市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民俗旅游村新增、人口密集村为重点,3年处理90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另外,结合农村卫生间改造,采用收集、运输、解决等方法处理人口稀少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本市还开展公路边沟、农村地区排水沟和坑塘等小微水体调查,建立登记簿,确定小微水体所有人、聘用人和管理养护人员的管理责任。 方案特别确定了小微水体“五无”的目标,即无污水排放、无集中悬浮物、无垃圾残积土、无臭味、无违法建设。 市里以此为目标,逐一制定整治方案。

对比雨污混接、误接问题,市政府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 截至2022年底,中心城区治理雨污混接1000处,68条道路改建雨箅等雨水收集口,防止垃圾、污水倾倒。 另外,市政府为了减少垃圾流入,采取了在河口设置垃圾拦截装置等措施,到2022年底在中心城区建设了100处河口垃圾拦截装置。

完善城镇污水解决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本市利用3年时间,建设污水收集线740公里、再生水管线101公里,改造雨污水合流线82公里,改造9座污水解决厂(站),新建(扩建) 14座再生水厂,解决污水 方案为中心城区、北京市副中心和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

市政府还将对比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个环节制定扶持政策。 在运营管理环节,市政府应征收并管理完整的污水解决费,及时调整污水解决费收款标准,大致覆盖污水解决和污泥处理价格,合理盈利。 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污泥产品的当地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 此外,本市建立农村污水解决费收款标准,开展收款试点,逐步扩大收款范围。

标题:“污水解决费收钱标准将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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