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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按照10项民生事实承诺,启动以窗口为单位的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在全市41个个体流量大、业务量大的派出所开展试点,实现“一窗门综合办、一网通办”。 并公布了综合服务详细业务清单,共涉及业务事项总量28类134项,其中户政类88项,治安类4项,出入境类4项,车辆驾驶管理类35项。 窗口当场可以进行的项目有86个,区县可以进行的项目有7个,全市可以进行的项目有29个,全国可以进行的项目有6个。 增加43个事项,20个可以委托批准权限的项目。

目前,各试点单位的软硬件建设、设施设备调试、警力配置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6月1日正式启动,切实处理好群众在多个单位之间“多头跑”、“往返跑”的困难,为群众工作创业“只跑一次”

附件:

重庆市公安机关窗口机关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清单

重庆市公安局(年5月29日)

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涉及业务的若干事项总量28类134项,其中户政类88项、治安类4项、出入境类4项、车辆驾驶管理类35项。 窗口当场可以进行的项目有86个,区县可以进行的项目有7个,全市可以进行的项目有29个,全国可以进行的项目有6个。 增加43个事项,20个可以委托批准权限的项目。

治安班可以处理。

民用枪支(弹药)的采购许可

二、保安人员资格证的颁发

三、养狗登记

四、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户政类可以办理:

、出生登记:

1 .国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2 .国内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3 .国家(境)外婚生育子女出生登记

4 .境外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5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救助)和定居弃儿、儿童

二、户口迁移:

1 .持《收养登记证》办理户籍登记(在市内移居非农村征地开发区)。

2 .持《收养登记证》办理户口登记(从市外移居非农村征地开发区)。

3 .持《收养登记证》办理户口登记(迁往农村征地开发区)。

4 .夫妻避难移居(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5 .夫妻撤离移居(移居农村地区、跨区县迁徙或跨主城区迁徙)。

6 .夫妻撤离移居(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7 .现役军人配偶在入伍前的户籍地避难(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8 .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入伍前的户籍地避难(跨越农村地区、地区县或主城区)。

9 .现役军人配偶到入伍前的户籍地(农村征地开发地区)避难

10 .年老的父母依靠子女移居(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11 .年老的父母依靠子女迁移(迁移到农村地区、跨地区县迁移或跨主城区迁移)。

12 .年老的父母依靠孩子移居(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13 .未成年子女依靠父母移居(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14 .未成年子女依靠父母移居(跨越农村地区、地区县、主城区迁移)。

15 .未成年子女依靠父母移居(农村征地开发地区),市籍成年子女依靠父母(在本区县或主城区内迁徙)。

16 .本市籍成年子女向父母避难(在本区县或主城区内迁徙)

17 .本市籍成年子女投资父母(跨区县或主要城市向外迁移)创业移民。

18 .创业投资的转入

19 .转入工作地点

20 .学历技术职位的人才调入

21 .受表彰的人才调入

22 .购买成套住宅入住(本区县或主城区内的搬迁)

23 .购买成套住房并移居(跨区县或主要城市的外迁)

2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调动、调往市内搬迁

25 .机关运营商工作人员的聘用、调动和转入市外

26 .佛教、道教等宗教教职人员的户籍迁移

27 .异地扶贫搬迁定居

28 .大中专学生录取入学

29 .大中专毕业生不就业返回原籍(非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30 .大中专毕业生不就业返回原籍(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31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调入

32 .大中专学生退学,开除学籍返回原籍

33 .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官与家属一起定居

34 .无军籍退休工作人员的定居

35 .区内城区合法稳定的住所入住

三、户口迁往市外

1 .持“转入许可说明”转出

2 .大中专学生升学转职

3 .大中专学生毕业后转职

4 .大中专学生转学迁出

5 .大中专学生退学、取消学籍或开除

四、户籍注销

1 .国内死亡登记解除

2 .境外死亡注销

3 .宣布解除死亡登记

4 .参军注销户口

5 .定居港澳台注销户口

6 .在外国定居并注销户口

7 .退出国籍注销户口

8 .失去国籍注销户口

9 .自行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注销户口

10 .重复户口注销

11 .违法违规户口注销

五、恢复户籍

1 .刑满后释放人员的定居

2 .取消死亡、失踪者户口恢复

3 .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退休干部、复员干部落户

4 .通过部队退役人员恢复户口

5 .其他被注销户口后,申请恢复户口

6、补办登记、补办记录未满16岁的户籍人员不落户;

7、补办登记、补办记录年龄16岁以上无户籍人员落户

六、入籍加入户籍

1 .港澳居民来渝定居

2 .台湾居民返回大陆定居

3 .华侨回国定居

4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报户口

5 .国籍冲突未成年人申报户籍

七、户籍项目变更订正

1 .修改出生年月日

2 .订正公民身份号码

3 .民族变更

4 .变更性别

5 .姓名变更、修改

6 .户籍登记和其他项目变更订正

八、分户立户

1 .农村地区分户(非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2 .农村地区分户(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3 .设立集体家庭

九、户籍证明的办理

1 .居民户口本丢失、损坏、过期补发更换

2、户口迁移证明丢失、损坏、过期补发更换;

十、户籍说明书的发行

1 .户籍登记项目复印件变更订正说明

2 .注销户口的说明

3 .亲属关系的说明

11、身份证的发放

1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首次申请)

2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

3 .外省市人员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

十二、边境通行证的办理

1 .申请《边境通行证》

十三、流动人口管理

1 .居住证申请(交换、补办)领取、签名、新闻变更

2 .流动人口临时登记

1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换领、换领)

十五、出租房屋管理

1 .出租房屋登记

十六、门楼牌管理

1 .门号申报

出入境类可以办理:

、内地居民经港澳通行证签注后签发

1 .内地居民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签名发放

内地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队伍旅行签名发放

二、大陆居民前往台湾通行证的签注发放

1 .大陆居民台湾通行证个人旅行签名发放

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队伍发放旅行签名

汽车驾驶课可以处理。

、汽车登记

.补充汽车牌照

更换汽车牌照

.补充汽车通行证

4 .更换汽车通行证

5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6 .汽车抵押登记(仅限个人间抵押登记)

7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仅限个人间抵押登记)

8 .签发汽车临时行驶车辆牌照

9 .汽车共同所有人的姓名变更

10 .汽车联络方法的变更备案

二、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 .发放免检车检验合格标记

2 .补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记

3 .更换汽车检查合格标志

三、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1 .注册登记

2 .变更登记

3 .搬迁登记

4 .取消注册

5 .补充登记

6 .补充登记

7 .更换卡

四、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1 .机动车驾驶证比较过期

2 .达到规定年龄更换证件

3 .因身体状况变化而降低准驾驶型驾照

4 .自愿吊销准驾驶型驾照

5 .机动车驾驶人的新闻变化(仅更改身份证)

6 .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更换证

7 .汽车驾驶执照

8 .更换机动车驾驶证(只是持有驾照,新闻没有变)。

9 .办理延期更换、审查、身体条件说明手续

10 .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11 .取消注册最高准运行类型

12 .注销实习的准驾驶型

13 .汽车驾驶人定期审查

五、与服务有关的事项

1 .网络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个人客户面试登记

六、交通违法解决

1 .非现场交通违法解决

窗口可以当场连接几个事项。

、出生登记

1 .国内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2 .国(境)外婚生子出生登记、

3 .社会福利机构放弃育儿(救助)、儿童定居

二、户口迁移

1 .持《收养登记证》办理户籍登记(在市内移居非农村征地开发区)。

2 .夫妻避难移居(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现役军人配偶在入伍前的户籍地避难(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4 .年老的父母依靠孩子迁移(迁移到本区县或主城区的城市地区)。

5 .未成年子女依靠父母移居(移居本区县或主城区城市)

6 .本市籍成年子女到父母(本区县或主城区内的搬迁)避难

7 .购买成套住宅入住(在本区县或主城区搬迁)

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调动、市内调入的调任

9 .大中专学生录取入学

10 .大中专毕业生不就业返回原籍(非农村征地开发地区)

11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转入

12 .大中专学生退学,开除学籍返回原籍

13 .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官随家属落户

14 .无军籍退休工作人员的定居

15 .区内城区合法稳定住所入住

三、户口迁往市外

1 .持“转入许可说明”转出

2 .大中专学生升学转职

3 .大中专学生毕业后转职

4 .大中专学生转学迁出

5 .大中专学生退学、取消学籍或开除

四、户籍注销

1 .国内死亡登记解除

2 .境外死亡注销

3 .宣布解除死亡登记

4 .参军注销户口

5 .定居港澳台注销户口

6 .在外国定居并注销户口

7 .退出国籍注销户口

8 .失去国籍注销户口

9 .自行取得港澳台居民身份注销户口

五、恢复户籍

1 .刑满后释放人员的定居

2、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退休干部、复员干部落户;

3 .通过部队退役人员恢复户口

六、入籍加入户籍

1 .港澳居民来渝定居

2 .台湾居民返回大陆定居

3 .华侨回国定居

4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报户口

5 .国籍冲突未成年人申报户籍

七、户籍项目的变更

1 .户籍登记和其他项目变更订正

八、户籍证明的办理

1 .居民户口本丢失、损坏、过期补发更换

2、户口迁移证明丢失、损坏、过期补发更换;

九、户籍说明书的发行

1 .户籍登记项目复印件变更订正说明

2 .注销户口的说明

3 .亲属关系的说明

十、边境通行证的办理

1 .申请《边境通行证》

11、机动车登记

.补充汽车牌照

更换汽车牌照

.补充汽车通行证

4 .更换汽车通行证

5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6 .汽车抵押登记(仅限个人间抵押登记)

7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仅限个人间抵押登记)

8 .签发汽车临时行驶车辆牌照

9 .汽车共同所有人的姓名变更

10 .汽车联络方法的变更备案

十二、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 .发放免检车检验合格标记

2 .补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记

3 .更换汽车检查合格标志

十三、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1 .注册登记

2 .变更登记

3 .搬迁登记

4 .取消注册

5 .补充登记

6 .补充登记

7 .更换卡

14、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1 .机动车驾驶证比较过期

2 .达到规定年龄更换证件

3 .因身体状况变化而降低准驾驶型驾照

4 .自愿吊销准驾驶型驾照

5 .机动车驾驶人的新闻变化(仅更改身份证)

6 .机动车驾驶证损坏更换证

7 .汽车驾驶执照

8 .更换机动车驾驶证(只是持有驾照,新闻没有变)。

9 .办理延期更换、审查、身体条件说明手续

10 .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11 .取消注册最高准运行类型

12 .注销实习的准驾驶型

13 .汽车驾驶人定期审查

十五、与服务有关的事项

1 .网络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个人客户面试登记

十六、交通违法解决

1 .非现场交通违法解决

标题:“重庆警方发布窗口单位综合服务清单:86项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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