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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报(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雪珂) 8月31日在长葛市法院公开审理杨某涉嫌制造牺牲案。 被告杨某系被认为是该院8月24日审理的袁某等4人与在凶案中的逃犯有关。

公诉机关自2007年以来,袁某在许昌市魏都区某办公楼擅自设立投资担保企业,召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建以袁某为首的被告杨某、刘某秋、刘某枫、寇某等为骨干成员、李某等为常规成员的恶性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借民间贷款之名,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用于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是恶搞集团的重要成员和主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某供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在法庭上认罪并承认处罚。 此案将择日宣判

标题:“法网恢恢 一个不漏 长葛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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